广东广州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直播车系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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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直播车系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项目编号 : QY****-***更新日期 : ****年**月**日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Y****-***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新媒体直播车系统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原因:对技术部分第*项评审标准的分值进行澄清。更正内容:将技术部分第*项“投标人重要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分)”中的具体评审标准:根据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系统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表中重要性技术指标进行评审(共计**项),是标记“▲”的技术指标,按照指标进行评审: 每有*项完全符合或优于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得*.*分,最高得**分。 备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则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页码。澄清为:根据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系统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表中重要性技术指标进行评审(共计**项),是标记“▲”的技术指标,按照指标进行评审: 每有*项完全符合或优于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得*.*分,最高得**.*分。 备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若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则以《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页码。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项/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东兴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号江河大厦**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小姐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