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清武清区梅厂镇蔡庄村村南63亩鱼池经营权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武清区梅厂镇蔡庄村村南**亩鱼池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梅厂镇/蔡庄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蔡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发包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武清区梅厂镇蔡庄村村南**亩鱼池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合同期间,如果鱼池被政府依法征收、占用时,承包方应服从,合同终止,承包方可根据天津市相关政策申请地上物或养殖物补偿,发包方不再对承包方做任何形式补偿;
*、承包期满前,如无村庄规划或政府征占等,发包方提前履行发包程序,承包方未成功续包或不再承包该鱼池,必须将鱼池恢复原状,按时交回承包的鱼池;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鱼池,改变鱼池用途、或给鱼池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方应当赔偿给发包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承包方在捕捞作业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捕捞手段,不得污染鱼池水源;
*、合同期间,承包方应自主经营鱼池,不得私自转包、分包,不得私自挖坑取土、卖土,不得私搭乱建,否则发包方有权强行拆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在不改变鱼池四周边界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改造以提升自己的养殖环境;
*、发包方不负责解决水、电及附属设施等相关问题,仅就鱼池现状进行发包,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鱼池临边道路堤埝由承包方进行日常维护加固,如发生坍塌需承包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也由承包方承担;
*、鱼池台面及周边由承包方经营管理,但不允许种植树木、搭建看护房或违法建筑物等;
**、如遇发生洪涝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鱼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包方承诺,在鱼池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报名资格预审押金及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鱼池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鱼池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相关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鱼池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承包方在成交后的**日内与发包方签定鱼池承包合同,如逾期不签,将视承包方自行放弃鱼池承包权,报名资格预审押金及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该鱼池由发包方重新进行挂牌发包;
**、承包方在鱼池经营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如出现溺水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承包费,如逾期**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押金,将该地块另行发包;
**、承包方在签约前除交齐第一年承包费外,还需另交纳一年承包费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包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
**、该鱼池发包面向本村村民或注册地在本村的企业法人,发包方先行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并向发包方交纳报名资格预审押金**万元,待发包方出具符合报名资格证明后,再通过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竞价报名;
**、第一年承包费及合同押金于签约前付清,自第二年开始,承包费的缴纳时间为每年**月*日前,采取押一付一的形式,承包费逾期*个月内不缴纳,收取*%滞纳金,*个月后不缴纳的合同押金归发包方,合同自动终止;承包费每*年递增一次,基数按照*%递增,缴纳时递增部分连同承包费一并支付;
**、考虑到未来村庄建设发展,将来如有发展项目介入,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获得相关资质认可,在此前提下,发包方支持项目发展;
**、在承包期内,如有政府或企业机构征地用地情况,承包方依法配合,涉及赔偿按权属关系确认,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
**、以上内容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要求报名方报名资格预审押金交至村委会,竞价保证金交至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竞价结束并签约后退还,恶意扰乱竞价的,报名资格预审押金及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或注册地在本村的企业法人,并提供发包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证明。转出用途
水产养殖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