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其塔木镇冯家村水泥路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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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塔木镇冯家村水泥路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JTZHB-****-**(SG)
二、项目名称:其塔木镇冯家村水泥路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河南街新兴委(公共汽车家属楼正楼五单元***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其塔木镇冯家村水泥路建设工程
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朱家屯路、唐家屯路及冯家村路,线路总长度为****.***米。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嵩、宗大明、王晓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发改办价格[****]***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费*****元,收取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其塔木镇
联 系 人:刘志强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工农大街****号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政府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