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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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F/****-******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机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成文日期:****-**-**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文字号: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市镜湖******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 ]bds Button BEGIN分享:bds Button END articlecontent*、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绍兴市镜湖****** 项目整治调蓄湖镜湖* 座,新增调蓄容积*** 万m*,恢复水域面积****.**亩,新建护岸*.**km;整治潞庄横江、梅山江、横湖河、泮河江、立岱江、盐长江共* 条河道总长*.**km(其中新开河道*.**km,拓浚河道*.**km),新建护岸**.**km,拆除桥梁**座;镜湖周边各连接支流处新建水闸**座,总净宽***m;新建闸站* 座,总净宽***m,总排涝流量**m*/s,总引水流量**m*/s。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一、废水: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民房现有排污设施。营运期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纳管处理。 二、废气:施工期选用低能耗、高质量低污染燃料的施工机械,配备移动洒水设备,实施洒水抑尘,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并保证疏浚底泥管道密闭外运。 三、噪声:施工期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营运期加强水闸、闸站的设备管理。 四、生态: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缩短施工时间,避开水生生物的产卵繁殖季节,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营运期河道沿线种植绿化。 五、固废:施工弃土弃渣及时外运处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邮编:******。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环境管理处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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