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安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康区人民法院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景观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ZAH2023-NK-ZC001)竞争性磋商的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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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康区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景观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景观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ZAH****-NK-Z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女士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南康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南康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书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女士***********代理机构地址: 赣州市南康区文峰大道与工业大道交叉口东北***米维也纳国际酒店**楼一、采购项目内容******受南康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景观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ZAH****-NK-ZC***)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公告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澄清事项*:原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澄清为: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此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文件相应条款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年**月**日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详见答疑文件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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