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2023年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第二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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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先进制造业与建筑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年修订稿)》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部门核查、评审小组审定等程序,现对****年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本批次共涉及以下事项: 一、技改后奖补(第一批):共**项,详见附件*。 二、资金配套:共*项,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黄先生(技改后奖补)、王先生(产业联动发展奖),电 话:********、********。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号行政中心D栋二楼。 附件:*.****年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技改后奖补第一批) *.****年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资金配套)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