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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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一期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南山办事处万福南路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服务范围: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项目一期,位于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东风桥段。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项目一期,整治内容有围墙景观提升、沿线商铺店招建设、加油站节点景观建设、亲水平台建设、黄花云尖茶市场节点景观提升、沿线山体景观提升、候车亭建设、沿线景观提升。施工工期:**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服务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项目经理:李学杰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四平、刘海嵩、陈宝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标准计取。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宁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青龙乡青龙村王家店组**号、宁国******,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地址:宁国市人民路*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青龙乡青龙村王家店组**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国******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九龙湾一号****、****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付女士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最终报价.pdf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宁国******提交时间:****-**-** **:**:**中心审核办理状态:已确认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附件: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集镇景观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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