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一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D-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技术标准与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 *.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四、系统、场地和设备的要求/(三)场地、备案及设备要求 原内容: ★*.投标人须具备项目所在地市级或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相关备案登记证明;若投标人未在项目所在地备案的,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日历日之内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备案登记。(须提供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后: ★*.投标人须具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相关备案登记证明。(须提供备案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第**页/ *.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五、进度要求 原内容: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个星期内,应完成档案加工系统所有功能的开发,包括原档案条形码的复制打印。因中标人未能按时通过档案加工系统验收的,视为中标人违约,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更正后: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根据进度要求及时完成档案加工系统所有功能的开发或变更,包括原档案条形码的复制打印。因中标人未能按时完成档案加工系统影响项目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项目交付的,视为中标人违约,由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注: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中涉及到本更正内容处,已更正,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CA证书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 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二路惠州人才服务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惠州市云山东路*号云山大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婷婷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一期)项目招标文件(**********).zip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