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清城区源潭镇大龙中间车陶瓷用花岗岩矿场矿区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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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Y-CG-QY-****--*** 二、项目名称:清城区源潭镇大龙中间车陶瓷用花岗岩矿场矿区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清城区源潭镇大龙中间车陶瓷用花岗岩矿场矿区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清城区源潭镇大龙中间车陶瓷用花岗岩矿场矿区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清城区源潭镇大龙中间车陶瓷用花岗岩矿场矿区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 修复范围约*****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复绿工程以及完善排水设施等。 **日历天 罗勇 粤****************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年、卢星杰、刘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以结果公告上的成交金额作为成交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费标准计算(注:清远市区内开标的项目收费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清远市区外开标的项目收费不低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成交供应商须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汇款(或现金)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项目的成交服务费。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清城区源潭镇大龙中间车陶瓷用花岗岩矿场矿区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清城区源潭镇大龙中间车陶瓷用花岗岩矿场矿区周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 通过 通过 **.**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源潭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号恒福商务中心*层商场**号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 清******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pdf 合同包*: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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