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华能扬州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38.4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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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扬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扬环审批〔****〕**-**号  
 
项目代码:****-******-**-**-******
关于华能******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MW渔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华能******:
你公司报送的由******编制的《关于华能******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江苏******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等材料均已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在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谷营新村安装***Wp太阳能组件约*****块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直流侧容量**.*MW(交流侧装机容量**.*MW),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发电量约****.**万千瓦时。《报告表》认为在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抑尘。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强化施工车辆管理,采取设置围挡、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遮盖作业、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期大气环境不利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隔声减振降噪、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并合理安排运输和施工作时间,禁止夜间(**:**-次日**:**)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弃土方、隔油沉淀池沉渣与建筑垃圾一并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或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废旧太阳能光伏板,由生产厂家直接更换带走处理。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量减少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水上工程实施应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设置水生生物保护警示牌,严禁其他污染物入河。
*、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敏感目标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防止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邗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四、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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