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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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阜新市公司委托,******阜新市公司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内容:******物流中心党建宣传文化墙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标准(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日内提交成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年**月**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出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包收费***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网络标书发售:本项目允许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证明材料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将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相关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并将汇款回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元整(人民币) *、标书款请递交至:******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第八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邮 编:****** 联系人:海晓涛 电 话:***-******** 邮 箱:****** ******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