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祥鹤一街198号(18栋1楼8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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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鹤一街***号(**栋*楼*号)商铺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祥鹤一街***号(**栋*楼*号)商铺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查询。
二、其他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由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地产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本次对委估房屋的建筑面积等信息均暂按信创置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及《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实测)[公司编号:房B*******-*(******)]所列示的建筑面积等信息为准进行评估。最终应以房管部门勘测和登记的信息为准进行调整。
*、根据信创置业提供的委估资产所在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权证号:成天国用(****)第*****号),其土地使用权******,登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宗地面积为*****.**平方米,终止日期为住宅****年**月**日、商服****年**月**日。本次评估假设委估商业房地产所对应分摊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三、其它披露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项目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业,充分了解标的物业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工程进度、具体地理位置、权证办理、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并充分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公告附件以及项目售楼部所有公示文件(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查阅),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承诺函》《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房产转让明细表》。意向受让方凭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双方签字盖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房产转让明细表》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充分知晓并认可本公告和公告附件以及项目售楼部所有公示文件内容,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转、受双方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用于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若因受让方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等不能签订或履行的,受让方无权请求退还报名时已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受让方已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业为现售,拟交付时间为****年*月**日。交易完成后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实际交付且满足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后***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物分户产权办理。
*.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标的挂牌金额为含税价,转让方在交房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向受让方出具相应发票。
*.报价说明:本次转让标的物报价按照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进行,若征集到不超过*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协议成交;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万元的整数倍。最终成交价不得高于房管局备案价,房管局备案价详见房产转让明细表。
(*)若竞价结束,最高报价低于房管局备案价的,则最高报价为成交价且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
(*)若在竞价期内标的报价已经达到房管局备案价,则停止报价,以房管局备案价为成交价,最先报到房管局备案价者为最终受让方。
(*)竞价期内,意向受让方可在不受加价幅度限制的情况下一次性报到房管局备案价,则停止报价,以房管局备案价为成交价,最先报到房管局备案价者为最终受让方。
*.合同签约单价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面积差异处理:标的物业面积为实测绘面积,房管局网签系统中面积为实测面积,无面积补差。
*.意向受让方选定标的物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任何主体更改。受让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的合同主体、办理标的过户主体须与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受让主体或过户加名。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业均为商业用房,前期物业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元/㎡(按建筑面积计算)。
**.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项目实地看房。看房联系电话:***-**** ****,***-********;看房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祥鹤一街***号川发天府上城项目售楼部。
**.其他事项详见本公告《川发天府上城项目不利因素特别提示》《房产转让明细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等附件文件。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服务费、双方签订并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后*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