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长乐区西洋南路333号长乐区人民医院院内便利店三年期租赁权(面积约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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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便利店简介:便利店位于长乐区西洋南路***号长乐区人民医院院内门诊楼一层医疗街中心空地(面积约***㎡),未建设,租赁期*年,无产权证及土地证,用途为售卖零食、生活用品等物品,不得从事娱乐类、餐饮类、易燃易爆类行业,不得有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并加强管理,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或改变用途。参考价为年租金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无免租期,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标的拍卖成交后,便利店由买受人负责建设及施工,建设及施工方案应按出租方长乐区人民医院提供的《长乐区人民医院关于引进(咖啡屋、便利店)的建设方案及要求》执行(详见拍卖文件附件*),并经出租方长乐区人民医院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施工,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装修、装饰、新增设备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出租方长乐区人民医院无关。买受人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消防责任事故等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房屋使用押金。租金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押金为成交价(第一年租金)为基数计算的三个月租金。标的移交时间:上述标的买受人付清租金、押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拍卖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及移交之后产生的相关事宜由买受人直接与出租方协商,出现的风险及问题与拍卖人无关。其他竞买事项及要求按福州市长乐区****年**期产权招租拍卖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及附件*、附件*中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