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渝中区2023年第三季度城市供水水质抽样监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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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放 正文 根据渝城管委〔****〕**号文件精神,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的要求,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对辖区内******大溪沟、打枪坝水厂出厂水**项指标、管网水*项指标进行监测,以及对辖区物管自管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测,并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现将****年第三季度的抽检结果公布如下:附件:水质公示附件相关新闻 政策原文 附件获取 相关推荐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