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我区2023年人才公寓申购工作启动 符合政策人才购房将享受优惠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记者 袁伟鑫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等部门了解到,我区****年人才公寓申购工作已启动。此次销售的人才公寓房源为中央花园人才公寓和长汀云庐人才公寓,合计**套。根据我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将按照申购人的学历(学位)或职称等情况给予相应价格优惠及奖励。据了解,中央花园人才公寓出售房源为中央花园**号住宅楼,总层数**层,共计**套房屋。其中,**.**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配有地下车位**个。长汀云庐人才公寓出售房源为长汀云庐*号、*号住宅楼,其中*号住宅楼总层数为**层,房源为**套,*号住宅楼总层数为**楼,房源为*套,共计**套房屋。其中,**.**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平方米户型*套。中央花园人才公寓销售基准价格为*****元/平方米;长汀云庐人才公寓销售基准价格为*****元/平方米。此次申购对象为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来我区自主创业的人员;在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领导小组认定,在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农林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我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等文件规定,按照申购人的学历(学位)或职称(含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相应价格优惠及奖励: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万元购房优惠和**万元的落户奖励;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万元购房优惠和**万元的落户奖励;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万元购房优惠和**万元的落户奖励;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万元、**万元购房优惠,同时,符合我区落户奖励政策的给予相应人才层次的落户奖励。如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条件,且同时申请人才公寓购房优惠和落户奖励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优惠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此次销售人才公寓每套房屋为一房一价,具体价格在选房时公布。中央花园人才公寓车位价格为**万元/个,每户必须购买*个。此次人才公寓申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购人在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填报申请。人才公寓申购具体内容可在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查询下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