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关于对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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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辖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执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委对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问题,请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医疗机构名单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医疗机构名单机构名称登记号机构地址下一校验日期有效期开始日期有效期截止日期徐州黛珍医疗美容门诊部PDY*****-*********D****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时代广场*栋*单元****-****室****-*-******-*-******-*-**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