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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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ESHF-******FJ-*********一、招标概况鹤峰县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于****年**月**日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鹤峰县开标室二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鹤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二、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名称
******、******
******、******
******、浙江城市空******投标报价(%)
**.**
**.*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 日历天)
*** 日历天,设计工期 ** 日历天,建设工期 *** 日历天。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如有)姓名
苏泽勤
敖泽军
向红枚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
鄂************
鄂************
鄂************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三、评标情况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五、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六、联系方式*.招 标 人:鹤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胜利路一号联系人:丁先生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国际服装城*栋***联系人:杨女士电话(传真):****-********.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建设局地址:鹤峰县中坝路长友大厦十楼联系人:方先生电话(传真):****-********.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传真):****-*******备注说明:设计费报价:
投标人******设计费报价:**% 、投标人******设计费报价:**% 、投标人:******设计费报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盖单位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