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凤台县供电公司凤台经开区河东片区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云晟项目)10KV供电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凤台经开区河东片区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云晟项目)**KV供电工程 项目编号:J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谈判日期:****年**月**日 ******凤台经开区河东片区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国晟(凤台)异质结双碳产业园云晟项目)**KV供电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贰佰壹拾贰万叁仟零贰拾柒元壹角柒分(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贰佰壹拾贰万肆仟贰佰陆拾玖元陆角壹分(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第三成交候选人名称:****** 响应报价:贰佰壹拾贰万伍仟柒佰伍拾叁元贰分(小写:*******.**元)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 系 人:魏工、李工、徐工 电 话:***********、***********、*********** 四、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特此公示。 ************ 安******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