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波市康宁医院金唐软件项目关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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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康宁医院金唐软件项目开******受理,鉴于医院实际功能需求和系统升级,决定开发和升级金唐软件项目,项目开发经费已列入****年度预算,为确保项目开发的一致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为“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下的单一采购,指采购人为保持与原有项目功能上的有效对接,或对原有项目进行系统升级,受制于原供应商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规格型号匹配等因素,只能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采购金唐软件项目,按照采购程序已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医院****年**月**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 特此说明宁波市康宁医院 党政综合办(信息中心)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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