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中化学天辰泉州6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110kV 总变电站及110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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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中化学天辰泉州**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kV总变电站及***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二期)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中化学天辰泉州**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kV总变电站及***kV输电线路工程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泉港石化园区南山片区。
三、建设单位:中化学天辰(泉州)******。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福******。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kV总变电站位于泉州市泉港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南山片区中化学天辰泉州**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厂区内,线路起自垄边***kV变电站***kVGIS馈线接线端子,终于本工程***kV总变电站***kV进线GIS接线端子。二期工程新建单回路电缆线路*.**km。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水环境:
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中化学天辰(泉州)******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电磁环境:
运营期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GB****-****《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kV/m,磁感应强度小于***μT。
*、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控制地表植被破坏;做好陆生动物及鸟类保护,杜绝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做好表土层收集及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功能及植被恢复。
*、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噪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将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有关规定。
*、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对施工废物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环卫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