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10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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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光坑水库工程龙岩市永定区西溪乡龙岩市永定区客家******福建省******项目位于永定河西溪支流,地处龙岩市永定区西溪乡,坝址位于西溪乡上游光坑自然村(四联村下游约*km处)。光坑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拦河坝、溢洪道、进水口和供水(灌溉)输水系统和其他附属、辅助工程等。坝址以上流域面积**.**km*,水库正常蓄水位***.*m,正常库容****万m*,水库总库容****万m*,属中型水库,水库建成后具有供水、防洪、兼顾灌溉等综合效益。输水管道长度*.***km,施工总工期为**个月,工程建成后将恢复灌溉西溪下游富家村的***亩耕地,灌溉保证率P=**%,并作为城关供水片区的水源,为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及工业用水,水库可供水*.**万m*/d,供水保证率**%。(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蓄水前按有关规定进行库底清理。工程蓄水后,尽快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做好库周、库尾、污染源治理和管理,落实建设四联村和西溪农场双桥山庄相应的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二)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工艺,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科学设置弃渣场,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弃渣应全部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随意向河流倾倒。施工弃土尽量综合利用,优先使用*#弃渣场,*#弃渣场尽量不弃渣或少堆渣。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弃渣场、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应同步开展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初期可采用人工管护等措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三)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采取栖息地保护、鱼类增殖放流等措施,减轻对水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优化施工方案,减小施工作业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开展长期生态监测与评估,适时调整、优化鱼类保护措施,维持河段内鱼类物种多样性以及主要经济、土著鱼类的种群数量。(四)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一是建立严格的生态下泄流量管理制度,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为*.****m*/s,安装计量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二是工程实施蓄水后,应与下游取水点随时保持沟通与联系,共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和用水安全,避免发生用水纠纷等事件。(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的环境管理。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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