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萧县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保护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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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保护检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保护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号科技实业园D-**楼*D**室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贰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环境保护检测。
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卫生管理业 HJ****-****)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等有关要求,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需对其周边环境进行检测,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
合同年度服务期末,采购人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涛(组长)、程雪芹、桂美节。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 ,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楼 ,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大同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萧县凤北佳苑*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局长、李厂长、杨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企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