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准予广州市黄埔区圆梦职业培训学校注销办学许可的决定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广州市黄埔区圆梦职业培训学校: 我局于****年**月**日受理你校提交的注销办学许可申请, 经审查,你校提交的注销申请及相关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 例》、《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立、变更等办 事指南》等文件规定的注销条件,现我局做出准予你校注销办学 许可的决定。 请妥善处理好教职员工及场地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民办 非企业单位注销手续。 特此决定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 月 ** 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发展中心,联系电话:********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