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南宁市高新小学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3-9G)质疑 不予受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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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高新小学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GXZC****-*G)质疑 不予受理告知书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人名称:沈阳晟捷硕网络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立河 委托代理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云集街*甲 联系电话:***********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南宁市高新小学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GXZC****-*G 采购人名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三、质疑答复: 贵公司关于南宁市高新小学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G)的质疑函,我单位于****年*月**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单位进行了认真核实,答复如下: 一、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规定。 二、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规定。 三、贵公司在政采云平台依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但未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属于潜在供应商。不具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投诉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我中心不予受理该项目质疑。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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