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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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有效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近日,高青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对《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讲解和强调,对考核结果与管理类型调整之间关系进行了说明,对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报告、会客、外出、执行地变更、走访、核查、表扬、处罚等执法环节逐一进行了解读,对教育帮扶过程中的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公益活动、社会帮扶等环节社区矫正对象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解释。工作人员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监管规定,切实增强身份意识和在矫意识,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重申了违反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遵纪守法,争取平安如期解矫。下一步,高城司法所将严格按照《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为平安、稳定、和谐、法治高青建设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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