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金安区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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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金安区****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号双赢大厦***室
成交金额:叁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 g/h次氯酸钠发生器、**** g/h次氯酸钠发生器、高频电柜等;
品牌:神诺智能等;
规格型号:HCCL-****、HCCL-****、定制等;
数量:*台、*台、*台等;
单价:*****元/台、*****元/台、*****元/台等。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相磊、王秀亭、皮华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号*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东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 话:****-*******
十、附件
*.二轮报价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