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金寨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金江幼儿园教玩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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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金江幼儿园教玩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金寨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金江幼儿园教玩具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X-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学前教育提升工程金江幼儿园教玩具等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三环路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方形桌、探索积木套装、室内螺母积木等具体详见附件。 品牌:东方娃、东方娃、东方娃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mm、****件、***件等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张、*套、*套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元、****元、****元具体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本旺、陆梅、李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六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号,联系电话:****-*******。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河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红军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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