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印发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办法 真金白银维护蓝天白云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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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长沙印发《长沙市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完善生态绿心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办法》所称绿心地区生态补偿,是指通过财政资金或者市场等方式,对因保护绿心地区的生态环境和提升生态功能,使区域内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对组织或个人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其中,财政资金包括市级奖励性补助资金和区县(市)级基础性补偿资金。《办法》所称绿心地区是指依据《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年修改)》(以下简称《绿心总规》)划定的涉及长沙市辖区的范围,如《绿心总规》优化调整,生态补偿范围相应调整。《办法》要求,市级奖励性补助资金应按照项目列支,重点支持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绿心中央公园建设、生态修复与提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改善、绿色产业发展等,主要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水环境生态补偿、其他生态用地补偿、产业发展转型补偿、生态宜居乡村(社区)建设补偿、创新型市场化补偿等。《办法》还要求,市级奖励性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津补贴、征地拆迁以及楼堂馆所等国务院明令禁止项目的建设,原则上不得抵顶区县(市)级及以下财政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市直各部门、绿心地区所在地的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因绿心地区生态补偿的实施,取消或者减少对补偿对象的其他财政投入。对虚报、冒领、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偿资金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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