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科CT及M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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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科CT及M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科CT及M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星医疗(武汉)******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海峡国际企业城厂房*号楼***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影像科CT及MR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服务时间:三年(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开始前签订一次,合同签订前招标人依据院方考核标准对中标单位进行合格性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评价不符合医院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续签合同)。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五、评审专家名单:兰恒平、任彦平、王传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 号)货物类标准计收,低于****元按****元收取,在领取中************,本次代理费合计****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安徽省阜阳市北京东路***号 地 址: 王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电子邮箱:******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或********或********转分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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