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喜报!我县1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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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网站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表彰***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其中我县有一人入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连平县溪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曾石榴   司法部要求: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活动,引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学习。   学习他们对党忠诚、胸怀大局、一心为民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扎根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不辞辛劳、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勇于担当、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   全国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不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司法部官网连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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