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沙县区生态新城林业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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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生态新城林业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
E**********************Z**投标资格
无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无开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区间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
否延期后开标时间
****-**-**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沙县区生态新城林业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
致潜在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项目编号E*******************的沙县区生态新城林业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说明和修改:
一、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现更正为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具体详情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附表一)******元及其他项/元}。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以本次补充通知二发布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领取。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汇达截止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 **:**。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招标人:三明市******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