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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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年镜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区委书记郝代伟,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副区长翟翀出席。全区各街道、区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观看了全区三季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片,听取了区环委办、相关单位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的汇报。区领导结合各单位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调度。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按照"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抓紧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按期见底清零。同时,要建立防反弹工作机制,对于已整改销号的问题,要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关注整改实效、巩固程度,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联动,统筹推进常态化治理和应急管控,深入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有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聚焦水质、水量、水位、水安全,加快实施主城区水体水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今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闭环"机制,确保各领域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各载体单位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加强跟踪问效,对恶意排污、违法倾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严肃问责。要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奖励标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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