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关于金口河区公路养护工区建设项目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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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金口河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区公路实施高质量养护管理,同时保障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需求,金口河区决定实施公路养护工区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现状进行了调查、测绘,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本次拟征收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迎春村*组部分集体土地(具体征地范围和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我区公路养护工区建设项目(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成果,该项目拟征收和平彝族乡迎春村*组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拟征地位置和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补偿标准及方式
*.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关于公布实施乐山市金口河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金府函〔****〕**号)执行。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倍计算。耕地两补费全部统筹用于社保安置缴费补贴,非耕农用地两补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统筹。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相关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关于印发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金口河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金府办发〔****〕**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川人社发〔****〕**号文件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乐人社发〔****〕**号),失地农民安置方式按照社保安置方式进行。
社保安置人员名单确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提出纳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的人员名单报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对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后由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核定并报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审定。
房屋拆迁安置采取货币补偿、重新安排宅基地自建房形式安置。
五、征地补偿支付对象和方式
*.支付对象: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迎春村*组,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相关权利人。
*.支付方式: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征收之日起*个月内足额支付到位。
六、其他事项
*.该项目征收土地申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区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前,若省市发布新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被征地单位如有不同意见,要求听证的,按规定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请土地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乐山市金口河区土地储备中心办理补偿登记。
*.征地红线内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拨打****-*******咨询。
特此公告。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