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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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日期:****-**-** 来源:市医保局近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号),为了让广大参保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调整的有关政策,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筹资标准制定背景及依据?****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增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落实国家对个人缴费标准的刚性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号)中明确要求“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元”。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稳步提高个人缴费筹资标准要求,我市****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元,居民医保一档***元/人·年,执行国家最低标准。同时,财政补助也同步提高**元,达到***元/人·年。从费用比例来看,财政补助占了近三分之二,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二是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内在逻辑。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医药新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疾病谱变化等,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下,合理提高筹资标准,可有效支撑基本医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更好减轻参保患者的看病就医负担。?二、主要政策(一)明确筹资标准。参加我市****年度居民医保一档筹资标准****元,财政补助***元、个人缴纳***元;二档筹资标准****元,财政补助***元、个人缴纳***元。****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居民医保一档筹资标准***元,财政补助***元、个人缴纳***元;二档筹资标准****元,财政补助***元、个人缴纳***元。(二)调整待遇水平。?*.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继续实施倾斜,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从****年起,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提高至***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提高至***元,一定程度减轻了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国家文件精神,从今年起,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月*日至**月**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次年**月**日。?为确保平稳过渡,今年参加****年*月至****年学年度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从****年*月至****年**月。(三)集中参保期。集中参保缴费期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年**月**日。为方便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参保,在****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原文window._bd_share_config = {"common": {"bdSnsKey": {},"bdText": "","bdMini": "*","bdMiniList": ["copy", "print", "tsina", "weixin", "sqq", "mail", "mshare"],"bdPic": "","bdStyle": "*","bdSize": "**"},"share": {}};with(document) *[(getElementsByTagName('head')[*] || body).appendChild(createElement('script')).src = 'https://***.******.***.com/static/api/js/share.js?v=********.js?cdnversion=' + ~(-new Date()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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