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关于开展2023年度宿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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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经开区、湖滨新区、苏宿园区城管局,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管理品质,培育并树立行业典范,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居住物业管理项目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物业项目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以上; *.符合城市规划建设条件,配套设施齐全,已经全部交付使用,且业主入住率达到**%以上; *.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全委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在有效期内且满*年以上; *.项目通过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各项服务内容和标准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开设“智慧物业”信息平台登录账号,并全部实现物业管理线上运行; *.严格落实关于打通“生命通道”要求,做好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设施完好,能实时启动; *.无因违反物业管理有关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被查处的; *.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查处或被记录不诚信经营、失信行为等情形; **.业主满意率达到**%及以上。 二、评价程序 *.企业申报。物业服务企业对照《宿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对拟申报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自评,填写《宿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 *.县区预评。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预评价,并应征询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对评价达到**分以上的物业管理项目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预评合格的物业项目,《宿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项目创优汇报材料及其他相关附件资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统一由各县(区)于****年**月**日前报送宿迁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市级评审。市住建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按照示范标准进行分类评审,并进行现场评价。对符合市级优秀项目标准的物业管理项目,由市住建局印发通知公布“****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名单。 三、相关要求 *.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把关。要通过服务质量评价,切实推动辖区内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表彰奖励 (一)对获得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单位,由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获得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单位,在物业招投标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根据市、县有关文件具体规定执行)。 (三)对获得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择优推荐参加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 联系人:鲍姝屾,联系电话:********;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号市建设大厦****室。 附件:*.宿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居住物业) *.宿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申报表(公共物业)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图片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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