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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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公示*. 负责公路、水路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施工环境保障工作,化解地方矛盾,协调项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等。*.负责优化各地公路网建设,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 负责组织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倡导推动绿色出行。按照职责淘汰老旧营运车船,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船。*. 负责组织开展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监督管理,指导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防治,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加强船舶使用燃油达标监管。按职责开展通航河湖库溢油应急处置工作。*. 按职责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依照职责权限负责我市管理通航水域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负责船舶等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公路、航道建设工程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推进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油气回收治理改造。*. 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监督机动车维修企业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其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有关维修技术信息。制定实施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 制定本行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重污染天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做好本行业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配合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柴油货车入户抽测监管,在物流货运、长途客车、维修等领域开展监督抽测。督促本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等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