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典型案例:西丰县房木镇某家禽养殖场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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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一、案情简介 ****年*月**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环境执法队执法人员,到西丰县房木镇某家禽养殖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养殖场现场养殖猪粪没有贮存在储粪池内,随意堆放未采取防治措施。 二、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西丰县分局依法对该养殖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日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未贮存在储粪池内的猪粪立即采取防治措施或者进行清理;*.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目前,该养殖场罚款已主动缴纳,现场检查已清理完毕,已结案。 三、案例启示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记录详实,为证明违法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撑。 *、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丰富、案卷制作规范。该案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本案进行了集体合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执法程序手续完备,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均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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