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中医药新媒体宣传、中医名家直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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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N****************-*二、合同名称:中医药新媒体宣传、中医名家直播三、项目编号:N****************四、项目名称:中医药新媒体宣传、中医名家直播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号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号东郊记忆园区**栋XZ**-*-北,XZ**-*-北联系方式:***********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中医药新媒体宣传、中医名家直播*(项)¥***,***.**¥***,***.***、开展中医名家大直播活动 ** 期,运营新媒体平台数量不少于*个,制作抖音短视频不少于*条,每场中医名家大直播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人。
*、拓宽新媒体宣传平台,开展中医名家大直播活动,邀请名中医在成都市各大地标、四川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进行健康知识直播,并通过主流媒体传播推广。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若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人员,则更换的人员与原配备人员需有同等专业资质和水平,并且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为建立与采购人顺畅的沟通机制,供应商需明确由专人负责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将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采用的解决方法、产生的阶段性成果等相关事项及时地反馈给采购人。
*、供应商报价包括劳务费、物料费、场地费、执行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实施,具体活动时间以采购人确定为准,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变更且不再就合同费用作任何增加。(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服务人员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中医药新媒体宣传、中医名家直播项目.pdf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