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2023年第三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遵义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项目名称:****年第三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年第三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第三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全资国有企业)总体运营政务云平台及提供政府数据服务,是遵义市数据资源体系、“云上贵州”遵义分平台(“云上遵义”政务云平台)的投资、建设和运维单位。遵义市数据资源体系基于“云上遵义”政务云平台部署,汇聚共享市县两级**个部门**个系统共***个数据集,累计调用数据达***万余次;“云上遵义”政务云平台目前有**家单位**个系统运行在该平台上,是遵义市唯一的政务云计算平台。根据《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遵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遵义市完善提升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统筹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购买服务、统筹资金保障的方式进行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数据汇聚、数据共享、系统互通、业务协同。遵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基于“云上遵义”政务云平台部署。基于自建机房、商业云部署的政务信息系统,应迁移到政务云集约化部署。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防止资源浪费。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数据安全提出相关要求,遵义市实行市级信息化新建(运维)项目统筹管理有助于实现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若分散运维管理,存在安全风险,数据安全不可控。综上,遵义市“****年第三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统一组织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乌江大道遵义市软件园A区*号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何航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市级行政办公中心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遵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新区府前路建投大厦*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陈媛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大道遵义国际会议会展中心(蔷薇国际会展中心)X*栋**-*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M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