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江北区坚持四大举措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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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宽、严、质、准”四大举措为出发点,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实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执法“宽”。加大监管执法覆盖面、拓宽执法范围,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实行执法任务具体化、目标考核指标化。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主要工作,提出监督检查相关要求。二是执法“严”。严格依法治安,对安全意识薄弱、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多次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根源上改变执法倚轻现象,以惩戒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倒逼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执法“质”。依法依规查办案件,把好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严格“检查、整改、处罚、反馈”闭环式管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举办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务、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解析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办案能力。四是执法“准”。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际查处率和执法精准度,时刻盯准盯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以提升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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