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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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沪**********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深圳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ZZCQ*************项目名称
深圳光明沪**********万股股份(占总股本*.**%)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深圳联交所所有权利主张。 *. 意向受让方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时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②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村镇银行监管指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银保监会和标的企业所在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已对自身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决定是否申请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深圳联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函》不代表意向投资方符合相关监管机构对标的企业股东的要求;即便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不代表其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也不意味着其必然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并作为标的企业的持股股东。 *. 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其名下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 账 号:****************** 开 户 行:广州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成交价款支付至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继续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