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哈尼族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公布红河州2023年第二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蒙自市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单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有关规定,经红河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红河州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协会获****-****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附件:红河州****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红河州****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序号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免税期限*********MJT******P红河州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协会****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szhh/gsgg/******/t********_******.html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