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监管维护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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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监管维护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对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并按照监测结果对安宁市政府网站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新媒体监测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安宁市政府办分解各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定期对安宁市政府网站服务器进行巡检,及时响应用户故障申告,处置各类应用和网络故障。应急响应,重保及网站技术故障处理。*.对安宁市政府网站无障碍及适老化系统进行年检升级维护工作。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万元,从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初预算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较前一个时间节点间隔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吕 鑫 联系电话:****—********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