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水利南方公司]安徽水利南方公司耒阳市2021-2022 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大义至尧隆等三条连接路、农村公路安防)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023-51淝田路、大义路路面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标段2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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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耒阳市****-**** 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大义至尧隆等三条连接路、农村公路安防)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淝田路、大义路路面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标段*进行招标,并于****-**-**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一、招标单位:******南方分公司二、招标内容:******耒阳市****-**** 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大义至尧隆等三条连接路、农村公路安防)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淝田路、大义路路面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标段*三、标段(包)编号:ACEG-***************四、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五、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六、异议申诉: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水利招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邮箱jiancha*******@qq.com。(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受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采购活动:*.捏造或歪曲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年内累计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的;*.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南方分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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