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3处房屋二年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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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处房屋二年租赁权拍卖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处房屋二年租赁权拍卖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拍卖转让说明事项 相关说明: *、瑕疵说明:拍卖标的按委托人现场移交买受人(承租人)状况进行招租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拍人参加竞拍前需对标的的情况进行仔细的查看、查验并对标的的质量和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竞拍人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认可,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并对自己的竞拍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相关约定事项以成交后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为准。 *、拍卖成交,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须另支付给拍卖人拍卖成交价* % 的拍卖佣金。 *、租赁期内标的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支付。取暖费由委托人承担。 *、标的租赁前尾欠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处理。 *、租赁期起止时间由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到委托人处了解。 *、意向人对标的使用用途在报名前需经过委托人同意、认可后方能参加竞拍。 *、竞拍成交后,标的的使用用途必须是守法经营,不允许利用该标的做违法事宜,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原承租人同等价格具有优先承租权。 **、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买受人(承租人)。拍卖标的交付给承租人后出现一切问题均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在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只负责双方的租赁行为。拍卖结束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直接办理标的交割事宜。如有异议,请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出具拍卖标的的发票。 **、拍卖成交后,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款项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委托人在拍卖会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买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要求和异议。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所发布的各项条款,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人在平台上发布、告知、上传的所有约定条款及对标的实际状况认可后,方报名参与竞买的,参加竞拍即视同与拍卖人在网上签约。竞买人一定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约定的各项条款均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双方协商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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