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关于为庞锦涛同志申报县政府嘉奖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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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过研究决定,拟为庞锦涛申报县政府嘉奖。现将庞锦涛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月**日至**月*日,共*个工作日。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问题,可在*天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天台县公安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附件:庞锦涛见义勇为主要事迹.doc天台县公安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