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鹿邑县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磋-****-***、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鹿财竞磋-****-**-*鹿邑县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设备购置项目******鹤壁市淇滨区金山路贸易区*区*号楼*,***,***.**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鹿邑县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设备购置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三、评审专家名单张国民、蔺桂明(副场:长葛)、汲艳(业主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鹿邑县人民医院地址:鹿邑县新通路**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鹿邑县真源大道北段联系人:牛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牛先生联系方式:****-*******附件下载:谈判报告(第一标段标段)-PDF.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分项报价表.pdf鹿邑县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设备购置项目.pdf.pdf成交公告.pdf第一标段-打分汇总表.pdf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