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2023年第6批)项目恢复招标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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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年第*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招标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招标文件: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驻场服务团队 (**.*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经理): *)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分;*)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得*分; *)具备中国信息协会颁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认证证书,得*分;*) 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认证中心颁发的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得*分;*)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高级系统架构师证书,得*分;*)具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证书(CIIPT),得*分;*)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驻场人员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额外增加中级以上驻场工程师数量,承诺增加*人以上的,得*分。 本项满分**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有人员名字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不提供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项目经理资质 (*.*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系统分析师、具备正研级高级职称、具备**年以上工作经验,每满足一项得*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本项满分*分。 商务部分 商务响应程度 (*.*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付款方式、验收要求等*项)响应程度,完全满足得*分,每一条款不满足扣*分,扣完为止。 服务能力 (*.*分) 投标人具有运维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软件安全开发、安全集成等方面的资质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服务资质的得*分,满分*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驻场服务团队(**.*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经理): 具备国家官方机构或行业机构认证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的资质证书,中级或以上得*分,其他不得分; 具备国家官方机构或行业机构认证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资质证书,高级得*分,中级得*分,其他不得分; 具备国家官方机构或行业机构认证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资质证书,高级得*分,中级得*分,其他不得分; 具备国家官方机构或行业机构认证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资质证书,高级得*分,中级得*分,其他不得分; 本项满分**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有人员名字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不提供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具备国家官方机构或行业机构颁发的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证书,高级得*分,中级得*分,其他不得分。 项目经理资质 (*.*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 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正高级或正研级职称得*分,副高级职称得*分,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高级系统分析师或同等证书,得*分; *)具备**年以上工作经验得*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本项满分*分。 商务部分 商务响应程度(*分)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内容要求等)响应程度,完全满足得*分,每一条款不满足扣*分,扣完为止。 服务能力 (*.*分) 本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应满足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质效型运维标准规范》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运维服务、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集成等方面的能力。 (*)运维服务经验丰富,熟悉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质效型运维标准规范》体系要求,能系统地分析和综合评定复杂网络与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综合分析能力强,能与采购人现有的软件开发服务团队融合协作,确保开发部署安全,具有在复杂基础设施环境下对新建或已有系统基础设施和设备进行优化,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分; (*)运维服务经验较为丰富,较为熟悉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质效型运维标准规范》体系要求,能系统地分析一般网络与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综合分析能力一般,能与采购人现有的软件开发服务团队沟通,具有在新建或已有系统基础上具备一定的优化基础设施和设备能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分; (*)运维服务经验较为欠缺,不熟悉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质效型运维标准规范》体系要求,不能很好分析网络与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综合分析能力较差,具有在新建或已有系统基础上优化基础设施和设备能力较差,不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分; (*)未提供方案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有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原暂停的项目正式恢复招标活动,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齐先生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年第*批)项目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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