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法律援助送上门 温情服务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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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刘某的求助电话,经了解,刘某系重度残疾人,患有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因家庭纠纷申请法律援助,但本人无法到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手续。了解到刘某实际情况和诉求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刘某法律援助,先行指派承办律师,并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当日上午,法律援助中心为刘某指定了法援律师,并安排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来到刘某家中,现场指导刘某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同时,承办律师与刘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刘某诉求,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当场为其办理代理手续,并表示尽最大努力为其争取相关权益。刘某感激的说:“太感谢你们了,我二级残疾,实在出不了门,感谢你们上门来给我办理法律援助。”近年来,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宗旨,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使其充分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下一步,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制度,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便民、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以法治温度抚慰百姓心灵,用法律之伞维护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