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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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北段)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变更公告一、内容: 各投标人: 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北段)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已于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招标公告变更内容: (*)原“*.*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变更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号阳光嘉苑*栋*单元***室 购买招标文件。”,变更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号阳光嘉苑*栋*单元***室 购买招标文件。” (*)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时 **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层***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层***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号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产业总部基地B座**楼****室 联系人:张亚璇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乌市新市区苏州东街**号阳光嘉苑*栋*单元*层 联系人:刘雯、王军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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